易学热点
您的位置:国际易学联合会传统文化专业委员会 / 易学热点 / 正文

《老子》第一章新解:道得清 说得明的“道”

d012569ffdbe9f8.png

资料图

《老子》第一章在《老子》81章中,具有开宗明义的作用,学界普遍认为该章是全书的总纲,对于准确把握其他各章具有特殊意义。下面以帛书《老子》第一章的文字为参照,结合学界的讨论,具体谈谈对其理解问题(为统一起见,引据简帛本内容的章次从通行本)。

帛书甲乙本第一章是目前所见的最早传本(竹简本缺此章),若转换通假、借用字并把两本综合起来分析,帛书本第一章的文字及断句可为:“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故恒无欲也,以观其妙;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王弼、傅奕等本的断句与帛书本基本相同(个别处稍有出入),河上公本在“无名”“有名”后增添了标点。

“道可道也,非恒(常)道也”。该句谈的是道的认知和言说(言说隐含着认知)。大多数注家都把第一个“道”看作具体的“道”、特殊的“道”或个别的“道”,把第三个“道”看作恒常的“道”、普遍的“道”或老子心目中的“道”。“恒”,意为经常的,与王弼等本中的“常”字同义。第二个“道”字,大多数注家皆释为“言说”,也有人释为“知道”“有规可循之道”等义。后者之所以不释为“言说”,大多基于“先秦典籍多用‘曰’‘谓’‘云’等表示‘言说’而不用‘道’表示‘言说’”的认识和判断。而事实上,先秦典籍中以“道”示“说”的事例比比皆是,如,《诗经·鄘风·墙有茨》:“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庄子·天下篇》:“其数散于天下而设于中国者,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荀子·荣辱》:“君子道其长,小人道其怪”。

在笔者看来,不仅第二个“道”是“言说”的意思,第三个“道”亦是“言说”的意思;第一个“道”并非具体的“道”、特殊的“道”或个别的“道”,而是恒常的“道”、普遍的“道”或老子心目中的“道”。这三个“道”,只有第一个“道”是名词,第二、三个“道”都是动词。人们习惯把第三个“道”看作名词,是基于“常道”这一概念,而事实上,《老子》81章中,大量出现和使用的是道、大道、天道等概念,而没有“常道”的用法。“道可道也”,意为“道是可以言说的”;“非恒(常)道也”,意为“不能通过一般的、常规的语言方式去言说”。这种解释不仅逻辑上成立,而且与《老子》文本的实际相符,更有利于消除长期以来存在的“道不可道又拼命道”的矛盾现象。

在老子看来,“道”不仅可以“道”,而且完全可以道得清、说得明。“道之出言也,曰:淡呵其无味也”(35章),“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言有宗,事有君,夫唯无知,是以不我知。知我者希,则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而怀玉”(70章)。道可以通过“口”来言说,不仅极易说得明白,也非常简单易行,但天下却没人知、没人行,原因在于没有掌握道的言说方式和行事准则。

道作为高度抽象的哲学范畴,一般的言说方式很难奏效,语言之局限性不仅困扰着老子,而且一直困扰着人类的哲学思考。尼采和海德格尔都主张用诗歌来表达哲学思想。老子是以一种散文诗的形式去言说“玄之又玄”的道,这并非心血来潮或出于偶然,而是深沉的哲学思考试图超越语言局限的无奈选择。《老子》文本中大量存在的比喻、暗示、警句、反言等,可以看作“通过非一般的、非常规的语言方式去言说道”的一种尝试。他虽没有直接告诉什么是道,但却告诉了什么似道(如母、牝、谷、冲、水、朴、张弓、婴儿等),什么不是道(如物壮、刚强、盈满、躁动、盗夸等);他用大量的“反语”(实际上是“正言若反”)来揭示道的存在及运行状态,如“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纇。上德若谷;大白若辱;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质真若渝。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41章),“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81章)等。老子“五千言”的存在,说明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道并非不可“道”,关键看你怎么“道”。

“名可名也,非恒(常)名也”。该句谈的是道的名称或道的命名问题。大多数注家都把第一个“名”理解为具体事物的名,第三个“名”理解为“道之名”,第二个“名”理解为称谓、命名;第一、第三个“名”为名词,第二个“名”为动词。这种理解值得商榷。《老子》文本中不仅没有“常道”这个概念,也没有“常名”这个概念,“常”不应与“名”连读,而应与“非”连读,这里的第一个“名”作为名词使用就是指“道之名”,第二、第三个“名”皆为动词,作“称谓”“命名”解,全句的意思为:作为道也是可以命名的,但不能通过一般的、常规的方式命名。为什么不能通过一般的、常规的方式命名?因为“道常无名”(32章),“吾未知其名”(25章),若要给道一个名称,只能“字之曰道,强为之名”(25章)。

“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该句讲的是道对万物的根源性,亦即道所具有的本体论意义:无表明的是万物的本始,有表明的是万物的根源。河上公本等在“无名”“有名”后断句(严遵、王弼等人亦用“无名”“有名”作解),逻辑上则显得不通:“无名”“有名”作为一个名称何以能成为万物之“始”与“母”?在《老子》81章中,除第一章外,提到“无名”的有三章、提到“有名”的有一章。这三章的“无名”说的都是道没有名字或道不可名状,并不是把“无名”作为一个专有名词使用。“有名”一词的提出是在32章:“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其意为,圣人根据人类浑朴散去的情况,为达到对社会的有效管理,必须设立官长,建章立制,确定名分,即“始制有名”。可见,这里的“有名”,既不是作为一个专有名词使用,也不是“道”的别称。

从文义和逻辑上来看,“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句后应接“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一句,因为符合此“两者……”条件的只能是“无”和“有”。“故恒无欲也,以观其妙;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中的“无欲”和“有欲”抑或“其妙”和“所徼”,明显不适合此处的本体论设定,都不能充当此“两者”。历史上有不少人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试图解决之,如宋代的王安石、司马光等。他们解决的办法就是在“常无”“常有”后断句,而传世本“欲”字后无“也”字的事实,为他们如此断句提供了现实的可能。但这种断法的硬伤也较为明显:其一,《老子》文本中大量使用的是“常”“无”“有”的概念,而没有使用过“常无”“常有”的概念。其二,帛书《老子》(王安石、司马光未见过此本)“欲”字后有“也”字的事实,宣告了二人断法的不合适。“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这是说无、有这两者,来源相同,名称相异,都可称之为幽远玄妙。玄妙背后的玄妙即道之玄妙,是一切玄妙的根源。这里的“门”字与第六章“玄牝之门”中的“门”字是一个意思,不是指门径,而是指根源和出处,乃道是也。

“故恒无欲也,以观其妙;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意思是,所以常处无欲状态,才能观察、体悟道的奥妙;常处有欲状态,只会带来“道之物”感知的世俗化后果。“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作为结论放在本章结尾,从文义和逻辑上看都是可行的,而“故”字作为本句的首字为这种调整提供了便利。若作如此调整,不仅整章的语意清晰而且结构合理:道……;名……。无……;有……。此两者……;故常……。但这种处理尚未找到传本的依据。严灵峰先生在《马王堆帛书老子试探》一书中指出,帛书本的底本原写在竹简上,因此抄写中会有简序倒错现象。严先生甚至列举了原竹简存放的多种可能的秩序。“此两者……”句与“故常……”句之间的竹简顺序有否发生过“倒错”现象,只能留待文献的进一步发掘去证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