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解读
您的位置:国际易学联合会传统文化专业委员会 / 国学解读 / 正文

综论《周易》大衍之数

综论《周易》大衍之数

    赵沃天

 目    录

 第一章  论《周易》大衍之数

一、历代对大衍之数的诠释概述

二、诠释“大衍之数”

三、“三辰”及其历史沿革

四、司马迁论“大衍之数”

五、“大衍”之义是日月星辰创造万物

六、论伏羲观天法地

 

第二章  “大衍之数”与占星术

一、河图、九宫八卦,与太一行九宫

二、《乾凿度》论“大衍之数”

三、栻盘与日月星辰的宇宙架构模式

四、周礼与日月星辰的宇宙架构模式

五、占星术分野学说与日月星辰的宇宙架构模式

六、《日书》与大衍之数

七、睡简《玄戈》篇与“大衍之数”

八、周代天文化的兴衰与传承

 

第三章  论五行起源与演化

一、五行的意义与“金”之正名

二、近现代学者的五行说起源研究

三、胡厚宣先生对五行起源的研究

四、五行起源的探索

五、五行起源于观象授时中的五宫体系

六、北斗授时是五宫体系的基准

七、殷商之前的五行体系的形成和演变

八、神化的殷商五行体制

九、西周的五行体制

十、阴阳五行学说与《周易》中的天地生万物理念

 

第四章  大衍筮法、筮数与数字卦

一、论“天地之数”

二、《周易》的卦爻架构与创作探索

三、龟卜与筮占

四、筮数源于日道

五、筮数与筮数易卦

六、以《说卦》解读“筮数易卦

七、五筮数的“一”

八、大衍秘术及其传承

 

第一章  论《周易》大衍之数

 

    在冠绝古今的诸多《周易》千古之谜中,“大衍之数”以其深邃古奥著称于世。自孔子作《易传》逶迤二千五百余年至今,虽然见诸传世记载的诠释方案可达数十余,但学术界迄今难有共识。

《周易》既为卜筮之书,必与远古人类的宗教信仰有关。其中最古老的信仰之一,是对天的信仰,随着古代氏族社会王权的出现,人们相应地认为在浩渺的天穹中存在一个主宰天地万物的至上神,称之为“帝”,自商周之际又称为“天”。王受天命而统治万民,并以祭祀和占卜等手段实现与天的沟通,向冥冥之中的苍天、神灵和祖先询问天意,或曰问卜于天。《国语·楚语下》有记载曰:

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月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及少昊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

 

对于这一段记载,张光直先生的认识是

 

天,是全部有关人事的知识汇聚之地。取得这种知识的途径是牟取政治权威。古代,任何人都可借助巫的帮助与天相通。自天地交通交绝之后,只有控制着沟通手段的人,才握有统治的知识,即权力。研究古代中国的学者都认为:帝王自己就是巫的首领。

 

因此,“绝地天通”是“王”对天人沟通的垄断,有了这样的垄断,就有了统治天下的知识、能力和权威。

《易》曰:“天垂象,见吉凶”,上天的意旨以天象晓谕世人,昭示吉凶。故古代帝王长期注重观测天象,识别天意。与此同时,逐渐认识到天体运行规律和季节周期性的关系,于是有观象授时,形成原始历法。孙小淳先生指出:

 

天文观测既是敬天的活动,也是“通天”的手段。历法对于农业社会来说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因此“观象授时”成为帝王统治的首要政治任务。历法是“君权神授”的“天命”的象征。

 

所以,王者受命必改正朔,“改正朔”即创建历法,借以昭示新的王权受命于天。帝尧“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帝舜“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西伯受命作灵台改正朔布王号于天下”,“汤武革命,治历明时”,皆如是也。故夏商周三代各自创建历法,名曰三正,即《夏正》、《殷正》、《周正》是也。以上对“绝地天通”和“观象授时”的认识,是古代天观念中的精要之处,对笔者诠释“大衍之数”,研究大衍筮法,进而破译《周易》中的数千年来困扰人们的若干谜团,提供了重要帮助。

帝王受命于天统治万民,必然要具备通天的手段,借以获知天意,作为统治天下和治理国家的依据。从大量出土的殷墟和周原卜辞来看,通天的手段是祭祀和卜筮,夏商周三代帝王各自创造了自己的与天沟通的方法,故龟有“三兆”,筮有“三易”。历法作为天命的标志,卜筮作为通天的手段,两者既然都与“天”相关,彼此必然存在深刻渊源

随着人类对天象的观测和研究逐渐深入,达到可以量化的理性认识阶段时,导致纪时需求的诞生,由此建立了“数”的概念,用于占卦,则为筮数”和筮法。这是大衍筮法形成的历史背景。笔者研究发现,《周易》以大衍筮法建立天人沟通渠道,其中关于“大衍之数五十”的论述既体现了对天的信仰,又是关于古天文历法的精要记载。故本章从古天文历法的视角入手,溯源到殷周之际的重大历史变化时代,探寻“文王演《周易》”的原创思想,以求正确诠释“大衍之数”,乃至进一步认识和研究《周易》大衍筮法。

本章要义

1、“大衍之数五十”即十日(十天干)、十二辰(十二地支)和二十八宿,又称“日、月、星三辰”或“日月星辰”,是观测天道运行,创建历法的五十要素。《尚书·尧典》之“历象日月星辰”者,即此也。

2、三辰概念最早用于纪时和创建历法不迟于五帝的帝喾时代。天干地支不迟于殷商,二十八宿体系的星座初步形成不迟于殷周之际。

3、司马迁在《律书》中,通过八方风演绎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论证了八卦与大衍之数的关系。由此见证《周易》与“大衍之数”的渊源。太史公以此说明:“大衍之数”是天意的象征,认知“大衍之数”,意味着认识天意。特别是在王朝变革或帝王更替之际,需要以此作为改正朔,颁行历法的基础,以此确认政权具有天命所归的合法性。所以,“大衍之数”是天命所归的王者之秘,为孔子和太史公归入“天道命不传”之列。

4、宋朱震认为,《乾凿度》、京房、郑玄对“大衍之数”的认识源自太史公。

5、子弹库帛书的创世神话,通过日、月和四宫创造世界,论证了“大衍”之义乃日月星三辰衍生世界万物也。

6、伏羲观天法地记载了远古人类在观象授时中创建了八卦。


一、历代对大衍之数的诠释概述

传世文献多有历代鸿儒巨匠诠释“大衍之数”的记载。近现代学者,亦各有其说。现摘其要者如下:

1、《周易正义》王弼曰: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则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数而数以之成,斯易之太极也。四十有九,数之极也。夫无不可以无明,必因于有,故常于有物之极,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

2、《周易正义》疏引西汉京房:“五十者,谓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也,凡五十。其一不用者,天之生气,将欲以虚来实,故用四十九焉。”

3、《周易正义》疏引东汉马融曰:“易有太极,谓北辰也。太极生两仪,两仪生日月,日月生四时,四时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四气。北辰居位不动,其馀四十九转运而用也。”

4、《周易正义》疏引东汉荀爽曰:“卦各有六爻,六八四十八,加乾、坤二用,凡有五十。《乾》初九‘潜龙勿用’,故用四十九也。” 

5、《周易正义》疏引东汉郑玄曰:“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以五行气通。凡五行减五,大衍又减一,故四十九也。”

《礼记·月令》疏引郑注《易·系辞》曰:天一生水於北,地二生火於南,天三生木於

东,地四生金於西,天五生土於中。阳无耦,阴无配,未得相成。地六成水於北,与天一并;天七成火於南,与地二并;地八成木於东,与天三并;天九成金於西,与地四并;地十成土於中,与天五并也。大衍之数五十有五,五行各气并,气并而减五,惟有五十,以五十之数,不可以为七八九六卜筮之占以用之,故更减其一,故四十有九也。

6、《周易正义》疏引三国曹魏姚信、董遇曰:“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者,其六以象六画之数,故减之而用四十九。” 

7《汉书律历志上》曰:“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统三也,四时

四也,合而为十,成五体。以五乘十,大衍之数也,而道据其一,其用四十有九,所当用也,故蓍以为数。”此为引用西汉末年刘歆作《三统历》的论述。

8、《周易乾凿度》曰:易一阴一阳合而为十五之谓道阳变七之九阴变八之六亦合于十五,则彖变之数若之一也五音六律七变由此作焉故大衍之数五十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日十干者,五音也。辰十二者,六律也。星二十八者,七宿也。凡五十所以大阂物,而出之者也”“大衍之数必五十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故曰日十者五音也辰十二者六律也星二十八者七宿也凡五十所以大阂物而出之者也。故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戒,各有所系焉。

9、《周易集解》引三国孙吴虞翻曰:天二十五,地三十,故五十有五。天地数见于此,故大衍之数略其奇五,而言五十也。

10、《周易集解》引唐崔憬曰:案《说卦》云: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既言蓍数,则是说大衍之数也。明倚数之法当参天两地。参天者,谓从三始,顺数而至五、七、九,不取一也。两地者,谓从二起,逆数而至十、八、六,不取于四也。此因天地致上以配八卦而取其数也。艮为少阳,其数三。坎为中阳,其数五。震为长阳,其数七。乾为老阳,其数九。兑为少阴,其数二。离为中阴,其数十。巽为长阴,其数八。坤为老阴,其数六。八卦之数,总有五十。故云大衍之数五十也。不取天数一,地数四者,此数八卦之外,大衍之所不管也。

11、隋肖吉《五行记卷一·论数》曰:天地之数本五十五,天五

与地十通,天一与地六通,数之者气则有并,并则宜减焉。大衍减五,故有五十。其用减一,故四十有九。不并者,不可减也。今总其数五十者,天一至地十,凡五十五也,此合生成之数。

12、北宋邵雍《皇极经世·观物外篇》曰:“《易》之大衍何?数也,圣人之倚数也。天数二十有五,合之为五十;地数三十,合之为六十。故曰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也。五十者,蓍数也;六十者,卦数也。五者,蓍之小衍也,故五十为大衍也。八者,卦之小成,则六十四为大成也。蓍德圆,以况天之数,故七七四十九也。五十者,存一而言之也。”

13南宋朱熹《周易本义》注曰:大衍之数五十,盖以河图中宫天五乘地十而得之。至用以筮,则又止用四十有九,盖皆出于理势之自然,而非人之知力所能损益也。

14、清惠栋《周易述·彖上传》疏曰:“大衍之数五十,谓日十、辰十二、星二十八,三辰之数凡五十也。”

《周易述·易微言下·三才》曰:大衍之数五十,三才五行之数也。三才者,日十、辰十二、星二十八,凡五十。日合于天统,月合于地统,星主斗,斗合于人统。故曰三才之数。五行者,天地之数五十有五。土生数五,成数五,五十有五减五,故五十,此五行之数。

《易例·伏羲作易大义》曰:“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而五为虚,故大衍之数五十。三才、五行毕举于此矣,故以作八卦。三才者,京房章句曰:‘日十也,月十二也,星二十八也,合之为五十’。”注曰:“土生数五,成数五,二五为十,故有地十。《太玄经》:五五为土。《月令》:中央土,其数五,亦是成数。” 

15、今人金景芳先生《<周易·系辞传>新编详解》曰:“今通行本《系辞传》既有错简,又有脱文。脱文处是:‘大衍之数’应为‘五十有五’,通行本则为‘大衍之数五十’,脱失‘有五’二字。今为之补阙”。 

以上诸多方案可以区分为“大衍之数五十”和“大衍之数五十有五”两大类。诠释“大衍之数五十”的方案虽多,但都缺乏进一步说明和传世文献佐证,以至有些人不得不借助于“天地之数”来诠释“大衍之数”,,把两者混为一谈。陈恩林先生对此评论说:汉魏以来的易学家,虽然大多尊奉‘大衍之数五十’之说,但在具体解释‘大衍之数’时,许多人却又援引‘天地之数’以为据”郭鸿林先生亦言:“以上诸家,‘大衍之数五十’句,多不明其义”既然“五十”之说长期得不到满意解释,于是有人认为“大衍之数”本来就是“五十

有五”,因“有五”二字脱文,导致后人误读为“大衍之数五十”。孰是孰非,漫漫两千余载尚无定论。

二、诠释“大衍之数”

从古代对天的宗教信仰,以及《周易》作为天人沟通手段的基本认识出发,本文依据古天文历法,用逻辑分析的方法研究和考证“大衍之数”。在《系辞》大衍筮法一章中,从“大衍之数五十”起,到“再扐而后挂”止,是一个语法意义上的完整段落。语句中有清晰的因果性和严格的逻辑关系,整个段落有明确的中心思想。五十枚蓍草寓意“大衍之数”的天道五十要素,筮法中的分、挂、揲、扐四营分别拟比五十要素的固有运行规律进行操作。质言之,《周易》筮法就是以揲蓍推演和拟比天道五十要素的运动变化之象,使揲蓍与天道相合,借以沟通天人,询问天意,做出占断。 

为论述方便,现将这一语法段落划分为五个分句,并简化称谓如下: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简称“去一”);

分而为二以象两(简称“分二”);

挂一以象三(简称“象三”);

揲之以四,以象四时(简称“揲四”);

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简称“扐五”)

对于这一段落的分析,首先应从意义明确的最后两句入手,然后通过逻辑分析和因果关系追溯前文的意义和段落中心思想。注意到第四句“揲四”提出的四时和第五句“扐五”提出的闰月都是天文历法概念。其义是说古人在认识到四时的规律性之后,进一步创建了置闰规则,并且明确在五年中设置两个闰月,说明两句之间确实存在逻辑性和因果关系。古今注释者对此并无歧义。由此可以合理推想,前三句应与古代的观象授时有关,整个语法段落的中心思想是讲天文历法,古代谓之天道。以下,按分句顺序依次诠释。

去一之一,即北辰星座,或称太一,太极,古人以为主气之神,或谓天帝所在。王弼以之为太极在古天文观测中,北辰星座的帝星位于北天极,是周天星宿运行的中心和基准。

此句释义:大衍之数五十是天道五十要素。其一为太一或北辰,作为天文观测的基准,揲蓍时去而不用,用其余四十九枚蓍草。

分二”之“二”多义,诸儒多以“二”为“两仪”,释为天地或阴阳,但用于此处并不确切。《月令》孔疏曰

日月右行,星辰左转,四游升降之差,二仪运动之法

把两仪分别释为日月(即日月等行星,古称纬星)和星辰(即二十八宿,古称恒星为经星),以与段落中心思想之古天文历法的大义相合。

此句释义:把四十九枚蓍草分而为二,寓意纬星日、月和经星二十八宿。

关于“象三”中之“挂一”,谓分二之后,取一枚蓍草,称“挂一以象三”。 “一”多义,有太一、太极、基准之义。此处之“一”是历法中的历日计算基准,称为历元。文王受命称王时改正朔,创建《周历》,按《史记·历书》“周正建子”之说,以冬至所在农历十一月为首月,以日月合朔冬至作为历元。日月相合,故曰“挂一”。既然第五句说的是闰法,这就要求建立历元作为日月运行的共同起点,也就是观测和计算日月运行的基准,以便设置闰月。

关于“象三”之“三”,诸儒因释“二”为天地,故取“三”为“天、地、人三才”,但这一说法很难与后文的四时和闰月之说协调,以致使“大衍之数”的整个语法段落丧失了完整性和逻辑性,故本文不取此说。惠栋独具慧眼,释之为日、月、星三辰”,台湾屈万里亦取此义。又,观测日、月和二十八宿的运行,古称“历象日月星辰”,又称“历象三辰”,

《后汉书·律历下》曰:

承圣帝之命若昊天,典历象三辰,以授民事,立闰定时,以成岁功。治历明时,应天顺民,汤武其盛也。

这里的“承圣帝之命若昊天,典历象三辰”与《尧典》之“(尧)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所言同义。所以,“历象三辰”即“历象日月星辰”之义也。惠栋以“三”为“三辰”之说,确有出处。 

此句释义:创建历元,观测日、月和二十八宿的运行规律。

“揲四”者,蓍草按四枚一组分而揲算之,寓意春夏秋冬四时。

此句释义:以日月星辰之象正定四时。

关于“扐五”,按《周历》以相邻的两个冬至长度为一岁,十二个朔望月为一年, 揲算之余谓之“奇”,寓意岁与年的长度之差,积余成闰谓之“”。“归奇于扐以象闰”者,是把揲算剩余之蓍草归聚一起作为闰月。“再”者,是第二次归余成闰。置闰规则是“五岁再闰”,故两次闰月在五岁之中

按《尧典》云“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

以闰月定四时成岁一岁为366日。又根据陈美东先生对殷商历法的研究,殷商历法每年12月,大月30日,小月29日。有连大月的记载,并且已有闰月。由此得知,平年十二月为

354日,与一岁之差为每年12日,五年60日,可设两个闰月,闰月为大月30日;插入闰月后,

就有连大月存在,恰与殷商历法相合。这样的闰法估计可上溯到帝尧时代,下至春秋时期的古四分历创建之前。

此句释义:揲算之余寓意日月运行之差,积余成闰,五岁设两个闰月。

大衍之数”语法段落的综合诠释是:

大衍者,天地万物衍生变化之大法也。“大衍之数五十”者,天道五十要素也。《周易》筮法以五十枚蓍草寓意天道五十要素,以揲蓍之法推演其运行变化。其一为太一,去之而余四十九。分而为左右二簇,寓意纬星(日、月等行星)和经星(二十八宿)。左簇一枚蓍草挂在小指与无名指之间,寓意日月运行之基准。其余蓍草寓意日、月、二十八宿运行之象,谓“历象三辰”或“历象日月星辰”。左右两簇蓍草,四枚一组揲之,寓意春、夏、秋、冬四时。蓍草揲算之余谓之“奇”,寓意日月运行之差。“扐”为积余成闰,五岁之中设置两个闰月。

综上所述,“大衍之数”即日、月、星三辰。大衍筮法以分、挂、揲、扐四营寓意三辰运行,四时周流,置闰以创建历法,与《尧典》所云“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的天道运行大法相合。说明“大衍之数”确实源于古天文历法。

古天文历法的核心是研究阴阳二气变化的规律,是《周易》阴阳思想的滥觞。从远古人类的自然崇拜来看,伏羲观天法地而作八卦的传说本身,说明了古人对天,乃至对日月星辰的崇拜和信仰,这一信仰导致卜筮的诞生。《周易》作为天人沟通手段,王者颁布历法以示受命于天,故筮法必有古天文历法之内涵;只有把“大衍之数”视为天道要素,才能与大衍筮法的原创思想——古天文历法相合。综上所述,京房的五十者,谓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即为日、月、星三辰,是天道运行的五十要素,可以通过推演这些要素建立四时和闰月的理念,此为“大衍之数五十”的正确答案。五十要素即

十日(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十二辰(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二十八宿分为四象,按日在顺序,依次为

东宫苍龙:角、亢、氐、房、心、尾、箕;

北宫玄武:斗、牛、女、虚、危、室、壁;

西宫白虎:奎、娄、胃、昴、毕、觜、参;

南宫朱雀:井、鬼、柳、星、张、翼、轸。

 

三、三辰”及其历史沿革

研究“三辰”概念及其历史沿革,其目的首先是要说明它们在古天文历法中的作用,同时也要确认在创建《周易》的殷周之际,已经形成了涵盖十天干、十二地支和二十八宿的“三辰”体系,奠定了“大衍之数”的基础。

“辰”是具有授时功能的标志性天体。人类自远古时代起就认识到日、月和黄赤道附近的恒星运行规律与大地的昼夜、寒暑和四时有关。古人以日出日落为一日,以月圆月朔一度为一月,以黄赤道附近的恒星依次出没来辨认寒暑和季节,后来形成对四时周期性的认识。这些恒星的选择逐渐“规范化”和得到公认,最终归结为沿黄赤道周天分布的二十八个星座,称为二十八宿。其中的一些亮星(如心宿、参宿等)因特别受到人们的重视,称为“大辰”,甚至成为某些民族的信仰和图腾。这样就形成了由日、月和二十八宿构成的原始的“三辰”概念和架构体系。自此,“三辰”演化为专用天文术语。《左传·桓公二年》曰:

三辰旂旗,昭其明也。

《注》三辰,日、月、星也。画于旌旗,像天之明。

《正义》日以照昼,月以照夜,星则运行於天,昏明递匝而正,所以示民早晚,民得以为时节,故三者皆为辰也。

其中“星”指二十八宿,所谓“昏明递匝而正”,指二十八宿以昏见、旦见或昏旦中星天象的

形式周期性次第出现,用来昭示季节。《国语·鲁语上》曰:

天之三辰,民所以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

从现代科学的视角来看,日、月、星三辰构成一个运动体系,其中的日、月作为行星是运动物体,二十八宿是由恒星组成的星空背景参考系。通过观测日、月相对于二十八宿的位置变化,来认识季节,建立历法,谓之“观象授时”。以下,对日、月、星三辰纪时分别加以论述。

关于十天干纪日。《左传·昭公五年》曰:“日之数十,故有十时,亦当十位。”注曰:“甲至癸。”《昭公七年》曰:“天有十日。其义是十日一旬,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天干纪之。

十二辰纪纪时有三义。一为朔望月,月行一周天,遍历二十八宿,月圆月朔十二度,故农历一年十二月,《礼记·月令》记载有十二月天象。二为“斗柄建辰”(简称“斗建”),北斗绕行北天极周年视运行一周是一个回归年,以其斗柄指向十二辰的方向纪月。十二辰的定

位方法是,以正北为子,以地平方向的东西分别为卯酉,如图1-1。斗柄指向“子”,称建子,为《夏历》十一月,建丑为十二月,建寅为正月等。在夏代历法的《夏小正》一书中记载有“正月,初昏参中,斗柄悬在下。六月,初昏斗柄正在上”,可见斗柄建辰的起源相当久远。三为“岁星纪年”,古代以岁星(即木星)十二岁行一周天,岁移一辰,用以纪年。 

殷商时代已经普遍采用干支作为纪时要素,在殷墟出土的十数万片甲骨刻辞中俯拾皆是。目前见到的最完整的六十甲子的干支表刻在一块牛胛骨(见《甲骨文合集》37986)。其渊源大约还可以上推数百年。

二十八宿作为天文观测体系,有一个从最初只有几个星座,到后来形成沿黄赤道周天分布的、由二十八个星座组成体系的过程。最早的通过观测二十八宿中的某些星宿认识四时的记载是《尚书·尧典》所云:

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日中星鸟,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虚,以殷仲秋;日短星昴,以正仲冬。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

《正义》或以《书传》云“主春者张,昏中,可以种谷;主夏者火,昏中,可以种黍主秋者虚,昏中,可以种麦主冬者昴,昏中,可以收敛。

这里的“历象”指观测天象,推算天体的运行规律。其中的“鸟”(二十八宿南方朱雀张宿)、“火”(东方苍龙心宿)、“虚”(北方玄武虚宿)、“昴”(西方白虎昴宿)四个星座分别是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初昏时位于南中天的星宿,谓曰“昏中星”。由于这四个星座是二分二至的标志,故又称“四仲中星”,此天象也称“四仲中星天象”。还需要指出的是,通常说“星辰”,是指二十八宿。因日月所会之处称为“辰”,其位置以二十八宿标注之,通常记为“辰在×宿”。由于日月沿黄道交会十二度,遍历二十八宿,故二十八宿亦为“辰”,称为“星辰”。所以,通常所说的“日月星辰”,是指日、月和二十八宿。而“历象日月星辰”,则是观测日月和二十八宿的运行规律,以创建历法。

按照赵永恒和李勇先生以岁差改正使用国际天文学会推荐的PO3模型的推演,在公元前2314年至前2176年间,四仲中星天象与模型天象吻合得最好。按《夏商周断代工程》,夏代始自公元前2070年。据此推算,“四仲中星天象”的时间应在夏代开始前的一百到三百年之

间,与帝喾到帝尧时代相符。说明了这一天象的可靠性。帝尧是帝喾之子,继承了帝喾的事业,在“四仲中星天象”的基础上,提出和完成了中国远古时代最早的“星历”。后人因此称颂帝尧“历象日月星辰”的伟大功绩。

在“四仲中星天象”之后,黄赤道恒星参考系逐步完备。陈邦怀先生考证殷墟甲骨和商周金文中进一步发现的二十八宿有

东宫苍龙:角、亢、房、心;

南宫朱雀:井、柳、轸;

西宫白虎:奎、胃、昴、觜宿;

北宫玄武:女、虚。

此后,沈建华先生提出,殷人将星宿结合先祖先王举行祭典,把星宿天象作为天命的显示,与先祖合祭,借以证明受命于天。其中出现的星宿有

东宫苍龙:龙、(同龙)、亢、南门、火、心、房、尾、箕、角; 

南宫朱雀:鸟、星、酉(柳)、(轸);

西宫白虎:参、伐、西仓(胃)、奎、此(觜)、卯(昴)、毕;

北宫玄武:牵(牛)、虚、斗。

合计金文和卜辞的发现,去除其中的别称和有争议的南门之后,共二十一宿。加上《诗经·鄘风》中的“方”含北宫玄武的室、壁二宿,总计二十三宿。考虑到这些发现仅仅是传于后世的一部分,还会有已经发现但至今尚未见诸记载的星宿,估计到殷商后期实际应用的授时星宿应该更多。从这些星宿的数量和位置分布上看,殷周之际的黄赤道授时星宿已经接近于二十八宿的规模。可以说,具备了创建二十八宿体系的条件,或者说处于这一体系形成的前夕。

日本新城新藏先生认为二十八宿体系的形成可以追溯到周初。其观点是,原来以新月初现的“胐”作为朔望月首日,到周朝初年时改为以日月交会的朔日作为月首。由胐日逆推两日即为朔日,这既是月的所在位置,也是日的所在位置。为了标定这一位置,需要建立日月运行的恒星参考系,此即二十八宿体系的由来。有了这一参考系统,就可以标定一年的十二个日月交会点,也可以推定一年中的节气所在。这说明二十八宿体系在这一时代已经形成或者正在形成。“辰”作为日月交会点,只有在二十八宿体系中才能观测“辰在”和“日在”的位置,在月相中称为“辰”。陈遵妫先生还指出 

二十八宿是古人由间接参酌月球在天空的位置,来推定太阳位置而设立的

。从太阳在二十八宿中的位置,就可以知道一年的季节。这个方法和从观测昏旦星象以察太阳所在位置定季节的方法不同;使用这个方法在古代天文学史上,可以说是一大进步。

他分析了中外许多学者的论证之后,对新城新藏先生的观点表示赞同。陈久金先生针对二十八宿体系的形成年代指出

我国古代天文学发展到西周时代,已经具备产生二十八宿的必要基础。西周对于月相变化的十分重视和对朔日的推求,推动人们对月亮行经天区的研究,……当时已把日月之会作为辰,并用它来决定季节。由于太阳的位置是不能直接观测的,必须通过偕日出日落的星象间接推得,如果对日月运行经过的星空熟悉,知道了残月和新月所在的恒星位置,就能较容易地推得日月交会的位置,这就首先要求人们具备日月所行天区的恒星知识,由此促进了二十八宿概念的产生

最早涉及到“朔”和“日在”天象的传世文献记载,是《国语》中著名的“武王伐纣”天象。其记载是

昔武王伐殷,岁在鹑火,月在天驷,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鼋。星与日辰之位,皆在北维。

在《夏商周断代工程》中,这一天象作为确定武王伐纣年代和西周王朝建立的重要依据。天象中不但有岁在”、“月在”、“星在”的具体位置,而且还有日在析木之津”,是日在二十八宿的尾、箕、斗宿的位置,以及“辰在斗柄”,是日月在斗宿合朔。说明当时的天文观

测不仅限于对月亮和五星的肉眼直接观测,也有办法通过观测和计算确定无法直接观测的“日

在”和“辰在”的位置。这说明,在武王伐纣时代已经存在二十八宿体系。也就是说,日、月、二十八宿的“三辰”体系存在。此时正是殷周之际的《周易》创作时代。顺便说到,这里的“岁在鹑火”涉及到前文所说的岁星纪年,说明在二十八宿体系的出现的大约同时或稍后,古人懂得了岁星纪年的方法。又,《尚书》载箕子谈《洪范》大法九畴曰:

五纪:一曰岁,二曰月,三曰日,四曰星辰,五曰历数。

《传》二十八宿迭见以叙气节,十二辰以纪日月所会。

《正义》二十八宿,布于四方,随天转运,昏明迭见。

这是以岁在、月在、日在、辰在的天象,作为重大事件纪时的方法。“武王伐纣”天象的模式与此相合。这里的“在”,就是以黄赤道附近恒星作为星空背景标注岁星、月、日、辰的位置。箕子和武王是同时代人,这一纪时方法存在的本身既说明当时已经建立了二十八宿体系,同时也见证了武王伐纣天象的真实性。

以三辰纪时的观念可以追溯到五帝时代的帝喾。有记载曰:

帝喾能序三辰以固民。

《韦昭注》三辰,日、月、星。谓能次序三辰,以治历明时,教民稼樯以安也。(《国语·鲁语上》)

帝喾序星辰以著众。

《正义》喾能纪星辰,序时以明著,,使民休作有期,不失时节,故祀之也。(《礼记·祭法》)

帝喾高辛氏,姬姓也。自言其名曰“夋”。骈齿有圣德,能顺三辰。(《帝王世纪》)

此记“序三辰”、“次序三辰”“序星辰”或“顺三辰”都是帝喾以“三辰”体系观象授时

的记载。王国维先生考证后认为,帝喾就是殷墟甲骨文中的夋、高祖夋,以及《山海经》中的天帝帝俊《山海经》曰:

有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郭璞注:羲和盖天地始生,主日月者也。《大荒南经》

帝俊妻常羲,生月十有二。珂案:常羲即常仪也。帝俊亦即帝喾也。《吕氏春秋·勿躬》篇云:尚仪作占月。《大荒西经》

羲和作占日,尚仪作占月,……圣人之所以治天下也。

(《吕氏春秋·勿躬》)

帝俊和他的两位女神夫人生下“十日”与“十二月”,所以他们是日、月父母,而羲和和常仪(常羲又称常仪或尚仪)则分别是日、月之神。从科学视角来看,只有确定年月日的计量要素和方法,才能形成和建立明确的时间概念,才能记录长期的天文观测结果,进而研究日月星辰的运行规律。因此,“序三辰”的意义不但可以理解为观测和认识日、月、星三辰的顺次出没的规律,还应该理解为已经有了纪时理念,创建了原始的时间计量要素和方法:日以十天干纪之,月以十二地支纪之,四季周而复始以黄赤道星宿出没的顺序纪之。这一理念的确立是由帝喾、帝尧父子完成的。《山海经》神话中的十日源于十天干纪日,十二月源于十二地支纪月,是古老的天干地支纪时方法的由来。在数字和序数词还没有出现的史前时代,以天干地支纪时的方式,构建古代的时空体系,奠定纪时和历法的基础,才能安排农政大事,才有历史记载,这是帝喾的伟大贡献。

《周礼·春官宗伯》曰:

冯相氏掌十有二岁、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辨其叙事,以会天位。冬夏致日,春秋致月,以辨四时之叙。

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变动,以观天下之迁,辨其吉凶。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观妖祥。以十有二岁之相,观天下之妖祥。以五云之物,辨吉凶、水旱降丰荒之祲象。以十有二风察天地之和,命乖别之妖祥。凡此五物者,以诏救政,访序事。

这里的“十有二岁、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分别为“岁星纪年”、十二月天象和“斗建”。三者的基本纪时要素都归结为十二辰。这一记载说明,在西周早期的周公制礼时代,十天干、十二辰(地支)和二十八宿的三辰体系已经初步完成,并用于天文观测和占星,纳入周王朝的礼仪体制,设有专人管理。当然此时的二十八宿体系尚属草创,不同学派的天文学家选择的星座可能有所差异,星座的距星尚待统一标定,距度也需要精确测定等等。

又,在西周初期是否已经认识到“朔日”,并且作为月首。在学术界还存在分歧。笔者在第八章论及西周历法时将做详细考察和论证。

四、司马迁论“大衍之数” 

司马迁在《史记》中有多处隐晦地提到“大衍之数”,只有深入研究和分析,才能理解内中的深层含义。其中最重要的是在《律书》以八方风演绎十天干、十二辰(文中称十母、十二子)、二十八宿的方式,论述了“大衍之数”与八卦的关系。实际上就是太史公对“大衍之数”的认识。有关记载是:

不周风居西北,东壁居不周风东,至於营室。东至于危。十月也,律中应锺。其於十二子为亥。

广莫风居北方。东至於虚。东至于须女。十一月也,律中黄锺。其於十二子为子。其於十母为壬癸。东至牵牛。东至於建星。十二月也,律中大吕。其於十二子为丑。

条风居东北。南至於箕。正月也,律中泰蔟。其於十二子为寅。南至於尾。南至於心。南至於房。

明庶风居东方。二月也,律中夹锺。其於十二子为卯。其於十母为甲乙。南至于氐。南至於亢。南至于角。三月也,律中姑洗。其於十二子为辰。

清明风居东南维。轸。西至於翼。四月也,律中中吕。其於十二子为巳。西至于七星。西至于张。西至于注。五月也,律中蕤宾。

景风居南方。其於十二子为午。其於十母为丙丁。西至于弧。西至于狼。

凉风居西南维。六月也,律中林锺。其於十二子为未。北至於罚。北至於参。七月也,律中夷则。其於十二子为申。北至於浊。北至於留。八月也,律中南吕。其於十二子为酉。

阊阖风居西方。其於十母为庚辛。北至於胃。北至於娄。北至於奎。九月也,律中无射。其於十二子为戌。

此段文字冗长,且有错简,不便引用。宋朱震在《汉上易传》一书中对这段论述做了重新整理,使之规范化,然后绘制成《十二律通五行八正之气图》,如图1-2。为了使八方风演绎更

为方便和直观,本文参照此图,把《律书》中的相关论述列入表1-1。为了便于读者理解和对照,又把“斗建”和战国岁星纪年的内容列入表1-2。

八方风演绎“大衍之数”的方法是,先把八方风按照上南,下北,左东,右西的方位布局放入图1-3的九宫图中,然后,由内向外地记入表1-1中的四正位风的有关参数如下:

广莫风——北——壬、癸——子(11月)——女、虚、危;

明庶风——东——甲、乙——卯(2月)——氐、房、心;

景  风——南——丙、丁——午(5月)——柳、星、张;

阊阖风——西——庚、辛——酉(8月)——胃、昴、毕。

接着,再按照十二辰和二十八宿的顺序记入其它各风,即可绘成图1-3的“八方风演绎大衍之数”。需要注意的是,天干、地

支、十二月按顺时针配置,二十八宿按逆时针配置。另外,戊己居中宫,取中央戊己土之义,图中未示。

表1-1  《史记·律书》之八风

八风

八方

二十八宿

十母

十二子

十二月

十二律

不周风

西北

壁、室


十月

应锺

广莫风

危、虚、女

壬、癸

十一月

黄锺



牛、斗


十二月

大吕

条风

东北

箕、尾


正月

泰蔟

明庶风

心、房、氐

甲、乙

二月

夹锺



亢、角


三月

姑洗

清明风

东南

轸、翼


四月

中吕

景风

张、星、柳

丙、丁

五月

蕤宾

凉风

西南

鬼、井


六月

林锺



参、觜


七月

夷则

阊阖风

西

毕、昴、胃

庚、辛

八月

南吕



娄、奎


九月

无射

 

表1-2  十二月、斗柄建辰、岁星纪年

 

月与斗建

战国岁星纪年法

月(夏历)

辰(斗建)

岁名

太岁在

岁星在

十二次

二十八宿

正月

摄提格

星纪

斗、牛

二月

单閼

玄枵

女、虚、危

三月

执徐

诹訾

室、壁

四月

大荒落

降娄

奎、娄

五月

敦牂

大梁

胃、昴、毕

六月

协洽

实沈

觜、参

七月

涒滩

鹑首

井、鬼

八月

作鄂

鹑火

柳、星、张

九月

阉茂

鹑尾

翼、轸

十月

大渊献

寿星

角、亢

十一月

困敦

大火

氐、房、心

十二月

赤奋若

析木

尾、箕

卢央先生指出

八卦主八风,艮为条风,震为明庶风,巽为清明风,离为景风,坤为凉风,兑为阊阖风,乾为不周凤,坎为广莫风。风与八卦、

八节、八方的配应,……其根本原因就在于风为天之号令,为天地之合气,风的行为代表了天的意志。

八方风与八卦的关系亦见《淮南子·天文训》。在图1-3中可以看出,八方风与文王八卦的方位一致。故“八方风演绎大衍之数”

即文王八卦演绎大衍之数。文王八卦即《周易》之所由也,由此见证了《周易》与“大衍之数”的渊源。

值得注意的是,宋朱震在《十二律通五行八正之气图》的说明中还指出:

太史公所论,即《乾凿度》所谓五音六律七变,由此而作。京房论大衍五十,谓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为五十,其一不用者,天之

生气。郑康成谓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以五行气通,凡五行减五,大衍又减一,其说皆本与此。

他认为,司马迁以八方风演绎十天干,十二辰、二十八宿,说明他得到了“大衍之数”的真传,《乾凿度》、京房和郑玄对“大

衍之数”的论述都是以此为本。

《律书》又曰:

旋玑玉衡以齐七政,即天地二十八宿、十母、十二子。钟律调自上古,建律运历造日度,可据而度也。

 

《正义》注“十母、十二子”分别为十天干和十二地支,故此处“二十八宿、十母、十二子”即“大衍之数”。太史公认为,“旋玑玉衡以齐七政”就是“历象日月星辰”。此事的历史背景是《舜典》记载的舜帝即位,原文曰

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

其义是说舜观测天象,祭告天帝、山川和群神后称帝即位。司马迁把舜帝即位与“大衍之数”联系起来,颇有深意。他借助于这一历史背景强调“大衍之数”是天意的象征,特别是在王朝变革或帝王更替之际,需要以此作为改正朔,颁行历法的基础,以此确认政权具有天命所归的合法性。由此联想到帝尧以“四仲中星天象”颁布历法,以及文王“改正朔”,建《周历》等,其意均在于此。

《天官书》曰:

为天数者,必通三五。终始古今,深观时变,察其精粗,则天官备矣。

索隐案:三谓三辰,五谓五星。

 “三五”同“参伍”,“三”为“三辰”,即“大衍之数”,“五”为“五行”。 其言是说天文学家必须通晓“三辰”和五行,合之称为“三五”。“三五”一词源自《系辞》之“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变,其孰能与于此?”此言三辰和五行决定天下万事万物的变化。关于“五行”,在第三章中还有专题论述。

值得注意的是,太史公在《天官书》中说到

孔子论六经,纪异而说不书。至天道命不传。传其人,不待告;非其人,虽言不著。

由于“大衍之数”涉及到天人沟通的秘术,认知“大衍之数”,意味着认识天意。所以在孔子所言“天道命不传”之列。太史公虽然得到“大衍之数”的真传,但不便明言公示,其原因就在于此。

五、“大衍”之义是日月星辰创造万物

长沙子弹库帛书《创世篇》记载了一个中华民族古老的创世神话。曰:

在天地尚未形成,世界处于混沌状态下之时,先有伏羲、女娲二神,结为夫妇,生了四子。这四子后来成为代表四时的四神。四神开辟大地,这是他们懂得阴阳参化法则的缘故。由禹与契来管理大地,制定历法,使星辰升落有序,山陵畅通,并使山陵与江海之间阴阳通气。当时未有日月,由四神轮流代表四时。四神的老大叫青干,老二叫朱四单,老三叫白大,老四叫墨干。一千数百年以后,帝俊生出日月。制定日月的运转规则。共工氏制定十干、闰月,制定更为准确的历法。 

这里的青干、朱四单、白大、墨干,应该是四象东青龙(苍龙)、南朱雀、西白虎、北玄武的异名,是二十八宿体系中四方星宿的化身。“帝俊生出日月”与《山海经》羲和生十日,常羲生十二月的神话相合。《创世篇》的中心思想是日、月、星三辰或日月星辰创生天地万物,这是“大衍”称谓的由来。

上天让日月星辰赋予人类光明和温暖,给大地带来四季,创生万物,造就了古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于是,抽象化的、对于冥冥之中的天的宗教信仰,具体化为对“日月星辰”的信仰,视之为天神。由此建立相应的祭祀礼仪,如

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周礼·大宗伯》

孟冬之月,天子乃祈来年于天宗。

《注》此《周礼》所谓蜡祭也。天宗,谓日月星辰也。

“祈来年于天宗”者,谓祭日月星辰也。《月令·孟冬》

 

文王演《周易》的目的在于建立天人之间的沟通渠道。由于对天意的认识具体化为对日月星辰及其运行规律的信仰和认识,故揲蓍之法,是以蓍草拟比日月星辰,借以沟通天人。《周易》筮法取日月星辰创造世界,衍生万物之义,称之为大衍筮法,把日月星辰的五十要素称为“大衍之数”。

六、论伏羲观天法地

八方风演绎“大衍之数”涉及到八卦与日月星辰的关系,《易》曰: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这一段记载通常简记为“伏羲观天法地”,是观象授时最古老的记载,同时也说到八卦的起源。因此,有必要在这一层面上进一步认识伏羲作八卦。“观象授时”包括“观象”和“授时”两项相互关联的操作程序,第一是夜晚观察天象,即“仰则观象于天”,简称“观天”;第二是白昼测定季节,即“俯则观法于地”,简称“法地”。“法地”的意义是在地面上用仪器测定季节。其中的“法”字在这里要释为测量仪器和方法,不宜释为“法则”。

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管子·七法

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虽至士之为将相者,皆有法。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衡以水,正以县。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故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国,而无法所度,此不若百工辩也。(《墨子·法仪》)

最古老的地面测量方法是在地面上垂直立一只木杆(后演化为“圭表”或“土圭”),观测正午时杆影长度(古称“景长”)随季节变化的规律。正午景长最长时,日出位置最南,白昼最短,是为冬至;景长最短时,日出最北,白昼最长,则为夏至;春秋二分景长居中,日出正东,昼夜等分。每个节气都有相应的景长。通过测量景长以确定季节,这样的地面测量,就是“法地”。只有夜晚的“观天”和白昼的“法地”相结合,才能够确定季节及其对应的天象,从而通过天象出现时间来判断季节的到来。所以,“观天”和“法地”必须同时进行,才可以谓之“观象授时”,才能够创建历法。《尧典》中记载了二分二至时的四仲中星天象,就是采用这种原始的测量方法得到的。但古今诸儒往往忽略对“法地”的正确诠释,以致难以理解伏羲观天法地与八卦之间的关系,甚至否定伏羲作八卦之事,当然就无从谈起八卦与观象授时

的深刻渊源。

观象授时要求先确定四方。北辰之所以视为天帝所在,其原因是位于北天极,作为周天星宿运行的中心和基准,以此定位作为方向的正北。北斗星围绕北天极旋转,可以通过“斗柄建辰”的方法观察十二月。正南是太阳在正午时最高的位置,《尧典》的四仲中星天象是昏中星,即初昏时位于正南方夜空中的星宿。春分和秋分的日出和日落,在正东和正西。因此,东南西北四方是根据天体的运行特征和观象授时的需要建立的。换句话说,观象授时的要求和观测的结果造就了古人类最早的空间和时间一体化的概念。在观象授时过程中形成的八卦必然成为兼有季节和方位的符号概念。它既作为天人沟通的占星和卜筮手段,同时又内涵有时空的基准作用。因此,伴随着时间和方向概念的产生而建立的八卦,,,与日月星辰和观象授时有不解之缘。《说卦》记载的文王八卦以及由此派生的九宫八卦图不但是对这一科学内涵的说明,也是此类时空概念最为原始的记录。观象授时所用的圭表既可测量季节,又可测量方向,体现了观象授时的时空一体化特点。关于用圭表测定东西的方法在《淮南子·天文训》中有所记载,

也见于本文第三章。因此,作为天文观测的圭表,既用来确定四方,也用来观测季节,这就是

“观法于地”的内容。因此,观象授时这一行为本身,包括对天象、方向和季节三位一体的认识。

再看“观鸟兽之文”。从中心思想和语法逻辑来看,应该是对“观天法地”具体内容的进

一步解释。案《周易集解》陆绩注:“谓朱鸟、白虎、苍龙、玄武四方二十八宿经纬之文”。 《汉上易传》曰:“鸟兽之文,即天文。《太玄》曰:‘察龙虎之文,观鸟龟之理,

举鸟兽则龟见矣。’”刘大钧先生《周易传文白话解·系辞下》注解云:“由上下文义读

之,似指天上四象,即朱雀、白虎、苍龙、玄武。”另外,关于其中的“文”,曰:

文者,象也。天先垂文象,日月五星及慧孛皆谓以谴告一人,故曰天文。(《淮南子·天文训》高诱注)

刚柔交错,天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贲·彖上》)

此是以天文为天象。故“鸟兽之文”是鸟兽运行而形成的天象,所以,把“鸟兽”释为四宫——苍龙、白虎、玄武、朱雀更为确切,故“鸟兽之文”即四宫运行形成的天象。四宫又称四象,故有“四象生八卦”之说。 

关于“与地之宜”,“宜”为适宜、对应之义,结合上文,应理解为天上四象的出没规律与大地的季节相对应。

故此句可以释为:观测苍龙、白虎、玄武、朱雀之象以确定季节。

这一段记载的整体释文是:伏羲是上古华夏民族的帝王。他一方面观察天空中的星象变化,一方面在地上作相关测量。在长期观测中发现,青龙、朱雀、白虎、玄武四方星宿的变化规律与大地上的四季和寒暑变化相合。根据人类自身生活的需要和对客观规律的认识,伏羲把万物生存条件归结为天、地、日、月、风、雷、山、泽八个要素,把时间和空间归结为八节和八方,作八卦以记之。借以表达对天地诸神的感激,并且施惠于万物,使之各得其所。 

伏羲观天法地的神话,一方面说明了,日月星辰的运行衍生了四季,创造了万物,另一方面也说明古代人类在观象授时,认识四季的过程中创作了八卦。由此见证了八卦与观象授时和日月星辰的渊源